一直觉得自己的javascript水平属于半瓶子醋的样子,然后今天看到另外一个team的测试case代码,瞬间给跪了。整个team的很多case都在用这个模板,已经使用了快1年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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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说是否实现了功能,确实是实现了功能,但是要说代码的质量,太多的可以提高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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淡定一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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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"历史遗留"问题其实很常见,快速迭代的话似乎能多留出一些机会消灭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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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Livid 说的有一定道理。不过老话说的好,“磨刀不误砍柴工”,用这个模板再添加几组case,那又要改很多地方。因为涉及到很多人的很多case,貌似我也不太好直接给人反映这个问题。
@hpyhacking 我也就是发个牢骚,现在淡定很多。 @chone 也可能 team leader没想着去消灭它吧,都这么长时间过去了,还在这么用着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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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喜欢用find/replace/ctrl+v/ctrl+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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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是paste的代码就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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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成这样后面怎么维护?调试起来会极其痛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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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要写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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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conis
@dreampuf @noahua @liuyao729 这些人以前主要是写c 或者c++的,所以写javascript写成这样也算是情有可原吧。可能leader只关注功能实现了。 我重新写了下,稍做优化,其实也没花太多时间的。 https://gist.github.com/40149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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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py & paste正是很多对编程无爱的程序员的工作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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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不明但觉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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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试 case 不就该这样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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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4kerNov 6, 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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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因为没有规范,没有审核,也没有review,这样是很正常,你没规定人家不可以这样写啊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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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zcflyingNov 6, 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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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量名好蛋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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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ngleNov 6, 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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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路倒是蛮奇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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